陕土估协发〔2026〕9号
各会员:
按照《关于组建省级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专家库的通知》(中估协发〔2026〕46号)要求,聚焦司法评估技术评审工作需求,健全全国分层分类、梯次清晰的专家储备体系,统一全国专家入库标准、遴选流程、日常管理、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提升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进一步规范涉执土地处置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委托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规范》《涉执土地处置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现征集我省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入库标准
申报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专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养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估价执业原则,政治立场坚定;
(二)执业能力精湛。原则上持有土地估价师或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具备十年以上相关执业工作经历,专业功底扎实,执业水平高,一线实践经验丰富;
(三)专业功底扎实。熟练掌握土地估价、自然资源评估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熟悉司法评估评审工作流程与业务要求;
(四)行业口碑良好。在土地估价、自然资源评价评估相关领域具备较高的专业声望和行业影响力,业务认可度高;
(五)职业操守优良。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从业档案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违规违纪执业情况;
(六)身体条件达标。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正常承担现场查勘、技术评审、业务咨询等各项专家履职工作;
(七)履职意愿积极。自愿参与司法评审相关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强,能够主动配合完成各项评审任务;
(八)无违法处罚记录。未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被行业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从业、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无刑事犯罪记录、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十)无行业自律惩戒记录。近五年内未因违反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受到各级行业协会自律惩戒。
二、优先推荐人选
按照《关于组建省级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专家库的通知》(中估协发〔2026〕46号)要求,本次优先推荐以下人员入库:中估协资深土地估价师、中估协报告评审主审专家或长期深耕一线的核心技术骨干。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26年7月16日前,将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名单库申请表(附件)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shanxigujia@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省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各会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填报相关材料,省协会形成推荐名单,遴选结果由中估协统一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并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行业及社会监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王军鹏
联系电话:029-88717126、029-89582636
邮寄地址:西安市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18层1806A室
附件: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名单库申请表
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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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司法评估专业技术评审人员名单库申请表(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