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土估协发〔2022〕05号
各备案土地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法》、《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自然资办发〔2019〕39号)相关规定和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的要求,现开展2022年土地评估机构备案规范性自查及土地估价报告质量随机抽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止2022年4月30日前,已取得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的机构。
二、检查内容
土地评估机构备案规范性、土地估价报告质量。
三、检查方式
机构自查、随机抽取+重点检查。
2021年度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估价报告不合格的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四、有关要求
(一)截止2022年4月30日前,已取得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的机构,均须对机构备案评估师主动开展备案规范性自查工作,认真填报《XX公司备案规范性自查表》(附件1),并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请于2022年6月20日至6月30日下午5点前将《XX公司备案规范性自查表》电子版(PDF格式、注明机构全称)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53512268@qq.com。
(二)土地估价报告质量抽查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质量抽查报告以备案系统内备案报告内容为准,机构不用另行提交土地估价报告资料。
抽取的备案报告时间节点为2022年4月30日前系统内提交备案的报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阮联霞
电 话:029-88717126、88717327
附件:1.《XX公司备案规范性自查表》
2.土地估价报告质量抽查机构名单
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2年5月19日
抄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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