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土估协发〔2020〕05号
各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有关规定及协会章程,省协会将在适当时间召开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现将会员代表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代表产生原则
1、当然代表
经换届领导小组审核,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省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人员原则上均可作为第四届会员大会的当然代表。
2、推荐代表
执业个人会员代表以所在机构为单位进行推荐,其中备案土地估价师10人及以下的,原则上推荐1名代表参会;备案评估师在10-15人,原则上推荐2名代表参会;备案评估师15人以上,原则上推荐3名代表参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原则上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代表参会。各单位推荐的代表经换届领导小组审核后产生推荐代表。
二、代表的权利
1.审议协会章程、会费标准等文件。
2.参与决定协会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
3.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代表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定、决议。
3.按时参加会员代表大会。
四、会员代表确认程序
请各单位根据省协会会员代表名额分配情况表(详见附件1),按以下步骤进行会员代表确认:
1.当然代表,根据《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当然代表名单》(附件2)提供《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当然代表信息表》(附件3);
2.推荐代表,提供《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推荐代表资格审核表》(附件4);
3.请各单位于2020年 4月15日17:00前将附件3、附件4的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给阮联霞老师,并将盖章原件纸质表格(一式两份)邮寄至省协会。
4、本次推荐会员代表单位为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土地评估备案资格的机构或土地登记代理资格的机构。
五、联系方式
各机构如对会员代表推荐工作有好的建议或问题请及时与省协会联系。
联 系 人:阮联霞 029-88717327
邮 箱:602523959@qq.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18层1806A室
附件:
附件1: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名额分配情况表
附件2: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当然代表名单
附件3: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当然代表信息表
附件4: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推荐代表资格审核表
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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