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工作规则》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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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10-30 10:39

中估协函〔201229

各省(区、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37号)精神,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为方便土地估价师由于身份证号码升位,证书遗失等原因,办理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更换、补办等事宜,规范办理程序,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特制定《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工作规则》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工作规则》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附件:

《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工作规则》

  第一条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对象

  (一)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破损、无法正常使用;

  (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中姓名发生变更,身份证号码发生升位、变更;

  (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遗失;

  (四)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过期;

  (五)其他需要补办(更换)的情况。

  第二条办理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需提交的资料

  (一)《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身份证号码变更,姓名变更者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四)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遗失的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地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或相关媒介;

  (五)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损坏、逾期无效和信息需变更的人员,需提交旧证。

  第三条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程序

  (一)点击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网站首页专项服务区中的“证书更换”栏目,登录“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系统”,核对本人照片,若系统中未显示照片的,请自行上传(电子照片须是“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浅蓝色底”证件照,jpg格式,宽度:450象素,高度600象素,图像清晰,比例合理),填写并打印《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同时将本规则中第二条中所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报所在地省级行业协会备案;

  (二)省级行业协会对申请换证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进行汇总,以文件形式于每年121日至1231日期间提交中估协;

  (三)中估协在收到申报纸质材料之日起,在系统中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同时对照片发现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存在的全部问题,一次性通知省行业协会,并指出应做的补充和修改。对符合要求的材料,在系统中进行确认;

  (四)中估协对各省申请换证的人员、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并汇总,于次年131日前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后统一制证;

  (五)中估协将对换证申请材料存档备查。

  第四条其他

  (一)中估协将一次性制作受理期间内的证书,证书制作完毕后,将在次年第一季度邮寄至各省级行业协会。

  (二)补办(更换)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将收取工本费40元,省协会自留25%,其余汇总后统一以对公账户电汇至中估协基本户。

  账户名称: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开户行:北京市工商银行西四支行

  账   号:0200002809014486186

附表:1.《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

      2.《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补办(更换)汇总表》


主办: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协会地址:西安市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18层1806A室  邮编:710075  EMAIL:shanxigujia@163.com  电话:(029)8871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