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召开《资产评估法》专题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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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7-27 14:34

为学习贯彻《资产评估法》,做好普法宣传工作,2016年7月26日,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召开了《资产评估法》专题学习会。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贾海波、省协会常务副会长兰海、副会长雒爱萍、副会长李国栋、副秘书长王宝成以及协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专题学习会。会议由省协会常务副会长兰海主持。

会议首先对《资产评估法》的所有条款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7月2日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领导和专家的解答进行了全面学习,对照《资产评估法》的相关规定加深理解。

雒爱萍副会长详细介绍了《资产评估法》的立法背景,传达了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7月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资产评估法座谈会主要精神,指出《资产评估法》的现实意义与深远影响。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制定土地估价行业相关准则,积极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王宝成副秘书长就《资产评估法》出台后的主要工作提出了建议,要及时向评估机构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要求评估机构应按照法律要求完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

贾海波处长强调《资产评估法》的出台对土地评估行业是一个极大的促进,但同时加重了评估机构和估价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省厅将依法严格履职,加强监管,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资产评估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评估行业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评估行业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评估行业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进一步明确了评估行政主管部门、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定位、权利、义务和责任。省协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估价行业监管工作,加强《资产评估法》学习宣传,组织各会员机构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积极交流,将学习贯彻《资产评估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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