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土估协发〔2024〕17号
各会员:
为切实做好换届工作,根据《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章程》,结合行业实际和发展形势,按照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南》的通知>(陕民发〔2023〕76号)等文件规定,经协会第五届换届领导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方案》(附件1),现予以印发,并就新一届理事、监事自荐(推荐)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1.有意自荐的会员,请于2024年10月25日下午5:00前将自荐表格(附件2)分类对应填报后提交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会秘书处),逾期视为放弃自荐权利。
2.相关表格可通过协会网站下载,经签字盖章的自荐(推荐)表格扫描版(PDF格式)与表格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153512268@qq.com,邮件主题根据自荐类型按照“个人/团体会员名称-理事/监事自荐表”填写,如有疑问请致电029-88717126、88717327。
附件:
1.《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方案》
2.《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五届理事/监事候选人自荐表》、《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五届理事/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
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第五届理事会换届方案
为切实做好换届工作,根据《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结合行业实际和发展形势,按照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南》的通知>(陕民发〔2023〕76号)等文件规定,制定《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方案》(以下简称《换届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依据: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社会组织改革的新要求,适应行业发展的新常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并依照协会《章程》以及《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南》《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等规定的要求,遵循合法、自治、公开民主的原则依法进行换届选举。
(二)目的:进一步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与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监管,认真履行协会各项职能。
(三)意义:换届选举是行业大事,是民主自治和集体决策的具体表现,为协会发展和行业管理提供有力支撑,顺应改革的形势和要求,开拓协会工作和行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换届时间与地点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协会拟于今年11月中下旬在西安召开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和五届1次理事会,完成换届工作,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理事会任期为选举备案生效之日起四年。
三、工作机构与换届步骤
(一)组织工作。协会四届常务理事会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筹备工作,并于四届7次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成立第五届换届临时领导机构,全面指导换届工作,临时领导机构成员主要由负责人代表、党组织代表、理事(常务理事)代表、监事代表、会员代表组成,设组长1名,组员9名。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巩荣生(组长)、赵明、张自强、申保国、申雅蓉、马小安、陈妍、卫新东、杨浩峰、张治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张利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联系等工作,联系方式:029-88717126。协会监事会全面负责换届选举监督工作。
(二)工作职责。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1.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换届选举相关事项。2.组织梳理会员名册,审核会员资格条件。拟定并通过《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名册。3.组织提名理事、常务理事、监事(长)、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等建议人选。4.讨论通过《章程(草案)》《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会议议程等与换届选举相关的材料。5.向党建工作机构和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换届选举材料和会员代表名册以及拟任候选人建议名册。6.发布公告,向全体会员告知换届选举相关事宜。7.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三)换届步骤。
1.第五届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本《换届方案》,并在协会网站公布《换届方案》。
2.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包括会员代表推举、候选人提名、形成各项议案):
按照《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南》要求在协会网站对《会员代表名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征求意见、民主协商、充分酝酿后,提出的协会新一届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理事、常务理事等候选人建议人选,上报党建工作机构审核,经党建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后,适时向全体会员公示,公示期为7日。
3.召开换届领导小组全会审议各项议案。
4.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进行选举、表决。
5.选举结果报党建工作机构审核,再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四、换届任务
(一)选举协会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举协会新一届监事会、监事长。
(二)聘任新一届副秘书长。
(三)审议并表决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并表决四届理事会财务报告。
(五)审议并表决四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
(一)代表资格确认。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原则:1.执业个人与团体会员以执业所在机构为单位推荐1名代表参会(同时有估价和登记代理业务范围的机构合并推荐1名代表即可)。协会第四届理事单位可另推荐1名代表参会。2.非执业个人会员以个人身份参会。
(二)候选人任职资格。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监事任职资格按协会《章程》规定,监事从会员中选举产生,为个人身份且非协会理事、财务人员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兼任,且不得与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其他监事来自于同一单位。
(三)候选人提名。
1.候选协会负责人。协会新一届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原则上从四届常务理事中产生,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征求行业内外意见与充分酝酿协商,再根据任职要求和按地域性、先进性、代表性的原则提名,上报党建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后,向全体会员公示,最终依协会《章程》提交五届会员代表大会、五届一次理事会进行等额无记名投票选举。
2.候选常务理事。协会新一届常务理事候选人原则上应从四届理事会理事中产生,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任职要求和按地域性、先进性、代表性的原则提名,上报党建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后,向全体会员公示,最终依协会《章程》提交五届会员代表大会、五届一次理事会进行等额无记名投票选举。
3.候选理事。鉴于四届理事会出色的履职表现,新一届理事会原则上保持整体架构稳定,结合行业发展形势作适当调整。候选人提名通过会员自荐、协会推荐形式,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任职要求和按地域性、先进性、代表性的原则作平衡确定候选人提名,上报党建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后,向全体会员公示,最终依协会《章程》提交五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等额选举。
4.候选监事和监事长。协会新一届监事和监事长候选人提名通过会员自荐、协会推荐形式,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任职要求和按地域性、先进性、代表性的原则作平衡确定候选人提名,上报党建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后,向全体会员公示,最终依协会《章程》提交五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等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监事,再由新一届监事会等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监事长。
有意自荐理事/监事的会员,请于2024年10月25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五届理事/监事候选人自荐表》、《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五届理事/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对应填报,签字盖章的自荐(推荐)表格扫描版(PDF)与表格电子版(word)发送至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153512268@qq.com,逾期视为放弃自荐权利。
(四)副秘书长。由新任秘书长提名新一届副秘书长人选,提交五届一次理事会决定聘任。
(五)选举方式。各环节选举均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一人一票,采取人工计票形式,保证选举工作的公开、透明、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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