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估协发〔2008〕31号
各省(区、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
根据在2008年全国土地估价行业协会负责人联席会上达成的共识,在全行业推广执行统一的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级标准。现将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资信评级标准(见附件)转发你会,请组织施行。
全国执行统一的土地估价机构资信评审标准,是业内的大事,是促进土地估价行业良性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资信评级,可以提升土地评估机构在社会上的认知度和诚信度,共同促进土地评估市场诚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请各省(区、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按照中估协〔20066〕40号文的精神,认真组织、推广开展本地资信评级,共同搞好全国的土地评估机构的诚信建设。
为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全行业开展资信评级活动,每年一次。由中估协负责A级资信评级,省协会负责B级资信评级。
前一年度已开展B级资信评审活动的省(区、市),未评上B级资信的机构不得申报A级资信。
二、 在省协会注册的机构,申报参加A级资信评级,由省协会从B级机构中推荐。
三、各地施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中估协秘书处。中估协将根据反馈意见,对评分表进行调整。
四、资信等级证书由中估协统一印制。
联系人:技术协调部 陈光远
联系电话:010-66560841 传真:010-66562319
附件:资信评级综合计分表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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