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土估协发〔2024〕07号
各备案土地估价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防止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发生,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与能力,维护行业信誉,近期自然资源部开发利用司下发了《关于转送典型案例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管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4〕52号)(以下简称“52号文”),要求认真学习,举一反三,正风肃纪,完善制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违法违规问题。现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要求将52号文转发各机构,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机构组织所有土地评估工作人员认真学习52号文,开展“规范执业行为”研讨。
二、开展规范执业行为自查工作。
1.自查范围
2024年4月30日前,在陕西省取得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的机构。
2.自查内容
(1)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是否有使用“恶性压价”“支付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2)是否有签署和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等严重影响行业信誉的行为。
(3)是否有以有偿提供咨询服务为名、行土地估价之实等各种规避行业监管行为。
三、有关要求
请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5点前将学习和研讨情况、《XX公司规范执业行为自查自纠表》电子版(PDF格式、注明机构全称)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53512268@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利、阮联霞
电 话:029-88717126、88717327
附件:1.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关于转送典型案例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管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4〕52号)
2.《XX公司规范执业行为自查自纠表》
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2024年5月13日
抄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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