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陕西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理事长秘书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2015年年度考核中存在问题的机构做如下处理:
一、对逾期未提交年检材料机构的处理决定
(1)陕西秦雁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安康市华诚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3)西安地元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陕西名洋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以上四家机构逾期未提交年检资料,具体情况已于2016年5月20日在协会网站予以通告。根据协会年检通知要求,视为自动放弃注册资格,现公告注销机构资质。
二、对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无备案业绩机构的处理决定
以下9家机构(名单见下表一)报告备案系统业绩为0,将暂缓发证,要求机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陈述业绩备案实际情况:是无业绩还是没有正常上传备案业绩,并对说明情况作出承诺。根据各机构提交书面说明情况,协会进行核实,确实没有业绩的机构,进行换发资质证书;对于有业绩未上传备案的机构,给予30日的整改期限,进行报告上传备案,整改完毕后提交情况说明,协会核实整改完成符合报告电子备案要求后换发资质证书。
若机构所做情况说明存在弄虚作假或协会接到机构业绩造假的举报,协会将给予机构暂停或注销资质等处罚。
表一: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陕西华德诚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
2 | 西安德衡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3 | 陕西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4 | 陕西三秦不动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5 | 陕西高瑞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6 | 西安永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7 | 西安天泽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8 | 西安天任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
9 | 陕西中品梁行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三、对营业执照和注册资质证书上所列法定代表人不一致机构的处理决定
延安信诚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注册资质证书上所列法定代表人不一致,暂缓发证,责令整改,法人变更完善之后,经省协会核实整改完毕换发资质证书。
四、对未提交社保缴纳情况说明机构的处理决定
榆林方正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年检材料中未提交社保缴纳清单,并且未提交社保缴纳整改情况说明,暂缓发证至问题整改完毕合格后换发资质证书。
五、对已提交社保缴纳整改情况说明机构的处理决定
以下1 ~ 9此9家机构(名单见下表二)正常更换资质证书,根据提交的整改情况说明进行整改,至下年度年度考核仍然未解决社保问题的评估机构暂停执业,直至整改合格后恢复执业;10 ~ 12此3家机构处理意见按照第二条办理;(13)机构处理意见按照第三条办理,同时进行社保整改。
表二: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陕西鼎新土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 陕西新兰特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3 | 陕西通海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4 | 西安中策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5 | 陕西秦北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6 | 咸阳新天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7 | 西安熠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8 | 西安上元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9 | 渭南鲲鹏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10 | 陕西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1 | 西安永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2 | 陕西高瑞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13 | 延安信诚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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